东莞明年水价将调整

作者: 东莞阳光网 2015-11-19 10:24 来源:'' 发改局 水价 听证会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就今年12月中下旬将举行东莞市水价改革听证会,预计2016年东莞市将迎来水价调整,内容涉及简化水价分类、自来水价格调整、居民阶梯水价调整及实行终端水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内容。

    经济网讯  11月18日上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就今年12月中下旬举行的东莞市水价改革听证会征集参加人、旁听人以及东莞市水价改革听证方案(征集意见稿)等情况向媒体进行介绍,预计2016年东莞市将迎来水价调整,内容涉及简化水价分类、自来水价格调整、居民阶梯水价调整及实行终端水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内容。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5名,包括消费者11名,工商企业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水务局、市消委会、供水行业协会代表各1名,专家学者2名,供水企业经营者4名,旁听人员5名,媒体8家,如需报名参与本次水价改革听证会的市民及媒体,可在11月18日至11月27日,前往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或者通过登录东莞市发展与改革局网站(网址:http://jgxx.dgdp.dg.gov.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到22830690或邮寄到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进行报名,联系电话22830672。该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者条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并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

此外,11月18日-11月30日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可登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查看东莞市水价改革听证方案(征集意见稿)具体情况,并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个人的宝贵意见、建议。通讯地址为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收;邮编523888;传真号码:0769-22830690,电子邮箱:fgjjgk@qq.com。

水价调整涉及水资源费、成本上升及全市区域性水价不一等因素

按照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水价改革的决策部署,需要建立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综合考虑上游水价、水资源费以及供水企业正常运行和合理盈利、改善水质、管网和计量系统改造等因素,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经水利部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批准,东莞市被列入第三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同时,鉴于东莞供水企业经营成本有所上升,2015年底我省水资源费将由现行每立方米0.12元再提高到0.20元,加上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损耗、税收等费用,每立方米水的成本比原来增加约0.10元。

此外,目前东莞市供水“一张网”和经营“一体化”进展较慢,经营主体多、管网不通、成本差异大,造成全市各镇街尚未形成一致水价,现阶段,将按照水源结构、供水模式等划分不同区域,结合供水成本变化情况,实现区域性水价基本统一。

水价调整后居民和非居民用水价格均有所上升

综合以上情况,本次东莞市水价调整方向将涉及六个方面内容,包括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原则,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其中,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净水批发销售价格由原来1.26元/立方米调整为1.35元/立方米;为反映水资源紧缺情况,将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机制,分别按照净资产利润率4%和6%拟定大市区两个水价调整方案,特种行业仍为3.50元/立方米不变,方案一大市区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72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2.18元/立方米,方案二大市区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74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2.20元/立方米。方案一自制水企业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58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1.75元/立方米;方案一转供水企业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88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2.40元/立方米。方案二自制水企业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6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1.90元/立方米。(大市区包括城区、南城、东城、万江;东江沿线自制水企业供水区域包括石碣、石龙、茶山、石排、企石、横沥、高埗、中堂;转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包括寮步、大朗、东坑、大岭山、洪梅、长安、虎门、厚街、沙田、道滘、麻涌、松山湖、望牛墩)

特种行业继续实施原差别水价 但范围有所扩大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特种行业实施差别水价,统一价格仍为3.50元/立方米,但特种行业范围由现行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沐足、洗车,增加了电镀、漂染、鞣革、印花(湿式)、洗水、畜禽养殖、洗衣、美容美发、水疗、营业性游泳场(馆)等行业,范围随社会、产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预计年用水量增加2923万立方米,年增收水费支出约4706万元。

阶梯水价第三档水价有所提升 二、三档用水量要求有所调整

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整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由原来的1:1.5:2调整为1:1.5:3,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和以人为单位的集体用水户在第二、三级档次的用水量均有所调整,同时扩大实施范围,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水价,水价在居民水价基础上增加0.10元/立方米。

预计调价后每月每户居民增加3.28元至4.04元左右

推进同城同价,实现同水源同供水方式区域基本同价。其中,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所售净水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9元,增幅7.14%。大市区方案一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22元,方案二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24元,东江沿线自制水企业方案一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18元,方案二平均每立方米山条0.20元,转供水企业方案一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28元,方案二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24元。按照《广东省用水定额》测算,东莞市人均月用水量为6.3立方米,以户均4人测算,调整后对居民用户每月支出影响大致为大市区方案一每月每户增加3.52元,东江沿线自制水增加3.28元,转供水增加3.52元,而方案二则每户每月大市区、东江沿线自制水及转供水用户均增加4.04元。

扩大民生优抚对象范围 实施优惠水价

 为兜住民生底线,对低收入群体实施水价优惠政策。为保障民生,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水价优惠政策。包括本市户籍的残疾 、革命烈士、遗属、本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用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的50%计收水费,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规定执行。

水价调整后东莞水价仍低于广州、深圳、珠海三市水平

目前,东莞水价水平与周边城市供水价格相比,东莞市居民用户水价处于中上水平,非居民用户水价属于中下水平,特种行业水价较低,但调整后要比其他市的范围要广。调整后,东莞居民及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仍低于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水平,略高于中山、佛山两个城市。

据悉,此次发布的调整方案(征集意见稿)现正处于公开征集意见阶段,最终调整方案将根据意见征集结果公示后另行公布,而方案最终实施时间将根据广东省水资源费调整实施的结果确定后,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审议结果进行实施,预计于2016年内将进行水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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