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经济增长,实施 “倾斜投资”

作者: 郭岩华 2016-05-16 17:31 来源:东莞经济 中国经济

实施“倾斜投资”: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主导,带动民营经济,对中西部农村重点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以投资拉动内陆地区的就业和消费,制造新的增长点,开发内陆消费市场,促进东西、城乡及贫富之间的平衡发展,带动整体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东莞经济网讯  目前全球经济不景气、不均衡,中国经济面临越来越大的下行压力。中国东南沿海及各大城市都已“过度开发”,“大城市病”越来越严重:高物价、高房价,拥堵、污染严重,环境治安、贫富分化日益恶化。同时,中国整体经济又面临“结构失衡”:中西部开发和农村建设严重滞后,广大内陆农村和中小城市经济增长乏力,社会文化相对凋敝,人口持续萎缩,大量人口和资金进一步涌向各大城市……


      中国面临的危机,也正是发展的机遇。维持中国经济高速均衡增长,下一步必须调整发展布局:把经济发展重心从东南沿海及大城市,转移到更具开发空间的中西部及农村地区。中国应打破“板块经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和地域主义,从根源上消除城乡、地域与贫富两极分化,形成全国一盘棋,倾全国之力,集中开发落后的内陆和农村,才能实现全国的平衡发展,与人民的平等均富。


      具体措施就是实施“倾斜投资”: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主导,带动民营经济,对中西部农村重点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以投资拉动内陆地区的就业和消费,制造新的增长点,开发内陆消费市场,促进东西、城乡及贫富之间的平衡发展,带动整体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当年,日韩经济也曾面临中国这样的发展失衡,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对弱势地区和中小企业进行“倾斜投资”;80年代,韩国展开“新村运动”对落后的旧农村进行现代化改造。日韩的倾斜性投资,终于使整体经济获得均衡发展。


      今日,中国政府拥有比日韩更多的可支配资金和资源的巨大优势(西方国家也望尘莫及),可以利用中国独特及不对称战略优势,对内陆和农村实施“倾斜投资”,不仅可获得新的增长动力,更能使中国经济平衡发展,促进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这样,中国经济继续高速发展二、三十年,在经济规模上一举超越美国,将不成问题。


      今年发展规划的关键在于:平衡中国发展的区域差别,平衡经济出口与消费结构,促进内陆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内需市场,缩小城乡、贫富和地区差别等几个层面。以下是笔者的几点具体建议:


      第一、大力投资农村“基础教育”


      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包括高中在内的十二年义务教育。目前的欧美发达国家,及亚洲的新加坡和香港等先进地区,都已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这是打破中国农村几千年的“贫困怪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150年来深受“教育落后”之害的中国来说,实施“教育优先”与后发型“超越战略”,是赶超发达国家的唯一捷径。


      目前,中国50%以上的农村人口没有读到高中(高职),十三、四岁就进入社会,读书无学费,务农无力气,做工无技术。这种“三无一代”,至今已给中国带来各种严重问题,怎么可能撑起未来发展的脊梁?


      中国应在农业区各县市,甚至大乡镇成立农业学院,或农业、畜牧、林业、水产养殖等与地方产业相符的“社区学院(即西方的Community Collage)”,成立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一方面普及实用型中等教育,另一面应成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应用型研究所。招收当地初中和高中生,因地制宜地培养农业科技、农村医疗(赤脚医生),农产品加工及网络销售等实用型农村专业人才。


      中国的基础教育,还应包括对成年农民的免费培训和再教育,普及实用型的农业科技,推广优良作物品种等。在各乡镇、村子或农场,设立免费的“农业技术培训所”,定期开展课程,长期不断地进行农村科技和良种的普及、推广应用。


      第二、重新规划、全面建设新农村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农村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不仅公路水电及电讯没有“村村通”,村乡镇内部更是普遍的“脏乱差”, 缺乏现代社会应有的卫生环境和公共设施。实施“建设新农村”战略,政府除了修路、架桥、拉电线光缆、铺水管、架设电视、电讯天线外,各个村乡镇都应由专业人员重新设计规划,预留出公有土地,逐步建设和完善水泥街道、学校、会堂、公园、图书馆、医疗所、垃圾回收站等公共设施。


      对偏远小村施行“乡村合并”计划。政府应逐步撤消那些“不适合”居住和发展的偏远乡村,使村民向更现代化的城镇
或大村迁移。并将剩余的宅基地及建设用地重新规划,复耕还田。对那些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政府应进行“财政诱导”,在尊重习俗及“自愿选择”的原则下,帮助他们建立现代化定居点,或迁居新城镇。


      第三、推行土地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


      坚决实施历史性的“三中决议”及六十条战略规划;尽快完成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的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给予农民买卖、抵押、继承等土地产权;对大学生及下乡干部担任村官,农村民主选举等行政改革,必须排除万难,坚决执行。


      下一步,还要鼓励农地形成规模兼并,鼓励农业的“优化组合”和“专业分工”,形成先进国家大规模、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专门的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的大型农牧畜业企业。


      同时,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福利体系;鼓励农民向工商业和服务业从业人员转型,鼓励农民向城市迁居;在农业人口减少的同时,形成更多、更强的现代化新城镇。


      政府还应提供财政诱导和金融优惠等政策(而不是行政强制),鼓励农牧渔林及养殖业农户,自组或加入类似于先进国家的行业协会及日韩台“农协”形式的“产业合作组织”。形成一种农民可自主参加和退出的股份制联合体,以维护农民权益,保障价格稳定,加强竞争力,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规模经营。


      第四、实施农业保护及农产品价格保障


      农业不仅在中国或亚洲,在全世界都是弱势产业,不仅现在,将来也是如此。目前各国都在实施不同的农业保护,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从关税保护到农业补贴、农地专用等,对农业保护得无微不至。在WTO体系下,目前中国已不能阻止外国农产品的竞争,只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进行扶植和补贴。


      当务之急,除了完善粮食储备体系,还应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障机制,及时干预和保护农业生产和销售中的价格,在市场价以外对战略性的大宗农产品 进行补贴(按粮补钱),建立政府贴息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等农业金融扶植体系,以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竞争力,并保障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


      新农村建设将促进中小城镇迅速发展,推行农村现代化,把每个乡村建设成现代小城区,将可避免出现农村居民老弱病残化和乡村“贫民窟”现象。


      第五、有计划地实施“乡村合并”,形成专业农场


      新农村建设重点在于路、水、电“村村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应进行高瞻远瞩的宏观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乡村合并”。着重投资和建设有发展前景的现代化乡镇和大村镇,从财政上诱导和鼓励(不能
强制)农村居民向生活条件优越的中小城镇和大村镇迁移,在自愿前提下,鼓励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当地城市住房,以农田置换城市户口及社会福利。


      当人口减少到一定程度时,裁撤那些不适合居住及长远发展的偏远乡村。剩余的农村宅基地及建设用地,应重新规划“复耕还田”。目前条块分割的土地,应通过市场化“土地流转”,逐渐整合成适合机械耕作、规模经营的“专业农
场”。将来,真正的农民将只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几,像发达国家那样,散居在各自的家庭农场里。但农场内只允许建有限的自用房屋,不允许占用农地经营房地产或挪作他用。


      第六、良性城市化:率先开放中小城镇户籍


      为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应对目前城镇户籍制度进行配套改革。鉴于中国城乡布局失衡现状,可在县市以下的中小城镇,率先取消二元户籍制度,撤除城乡隔阂,实行世界上早已普遍的登记式户籍管理。并配合土地流转的深入开展,对中小城镇城乡居民提供一视同仁的最低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


      这样,就可诱导和加快农民加入城市化进程,促进内陆和西部的中小城市的较快发展,缓解中、西部城市发展失衡的困境,形成中国城市化的科学合理的战略布局。将来,再进一步取消大中城市的二元户籍制度,全方位普及登记式户籍管理,彻底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七、实行城乡一体的“登记式”户籍制度


      根据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经验,中国的户籍改革的方向应是:只要能够证明在一个城市或地区有合法工作、正常纳税,并居住超过半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无论来自农村还是另一城市),即可视为该城市的正式居民,同其他居民享受一样的公民权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及教育等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这需要其本人或家庭除了原来的合法身份证明,还要提供:1、合法的住房租约(政府规范化)或购房证书;2、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的居住纪录或证明;3、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或工商局的企业注册证明;4、国税局的依法纳税收据等。


      当他们的这些证明材料齐备后,就可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新身份证和户籍本。但过去的身份记录和身份证号码应继续保持不变。公安部门只负责颁证手续,无权拒绝任何公民的户籍登记。


      总之,只有坚定不移的深化改革,才会形成中国均衡发展、共同进步、民主富强的发达经济和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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