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投融资机制,助推“莞版”城镇化

作者: 廖旭 2016-05-17 14:20 来源:东莞经济 金融创新 城镇化

随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出炉,东莞未来15年的发展方向基本确定,就此拉开城市发展新框架,揭开了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序幕。


东莞经济网讯  随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出炉,东莞未来15年的发展方向基本确定,就此拉开城市发展新框架,揭开了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序幕。


城市的“升级”,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医疗、保险、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和就业,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这对市政融资提出了较高要求,创新融资方式以应对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的变革、满足城镇建设的资金需求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

 

拉开城镇化新框架


2015年9月16日,备受关注的《东莞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出炉。本轮城市总规立足于“转型发展”和“统筹发展”,在空间发展战略上坚持“区域合作、绿色发展、经济转型、社会融合、分区统筹”五大方针,明确了“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这一定位与去年底公布的《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一致。


根据《草案》,此次城市规划将实施“分区统筹,强心育极,对接湾区,联系广深”的空间发展战略,以“经济区”理念构建中心、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五大组团。东莞未来15年还将主动对接珠三角区域发展,共建湾区高端服务轴,促进东莞从“中间城市”向“区域中心城市”转变,即“对接湾区,联系广深”。


笔者查悉,此次为东莞建市以来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在产业发展战略方面,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产业定位为代工为主的外向型经济,第二轮也是大同小异,对各镇的简单规划中,大部分镇街均被贴上“外向型加工工业区(基地)”或“综合性轻工业加工工业区”等标签。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意在未来15年实现“高水平崛起”,完成东莞制造从“量变”到“质变”的成果转化。未来15年,东莞产业发展战略具有两大突出特点,其一,一改各镇诸侯纷争发展模式,从“多个轮子一起转”到分区统筹组团发展;其二,从外向型、代工型产业向产业链上游和高端产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规划到203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全市土地面积50%以内,确保生态用地规模不低于全市土地面积50%,积极营造绿色生态宜居城市;《草案》预计,2030年东莞常住人口为950万,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

 

城镇化建设需金融创新


事实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变革城市发展模式,既需创新投融资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完善的财政金融支持和保障体系,更需立足本土,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盘活存量固定资产和巨额民间资本。就目前来看,东莞新型城镇化建设在融资方面面临不少难题。


除了产业升级,与“莞版”新型城镇化战略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全、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建设和供给、现代农业体系的建立等均需要大量的、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


第二轮城市发展规划——《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突出“造城”运动,投入600亿打造中心城区。第二轮城市发展规划至今15年,中心城区快速崛起,东莞不再是一个没有“中心”的城市,但巨大的财政倾斜也存在强干弱枝的非议。学者认为,东莞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将产生庞大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融资模式正发生深刻变化,东莞需要有更灵活的融资方式和更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以适应当前的融资需求,缓解财政压力。


在15年9月24日举行的东莞市政协常委会上,有政协代表指出,“我们了解到目前东莞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仅靠政府投入难以解决。”

 

传统融资模式的变革


眼下,地方的传统财政融资模式正面临深刻变革。


其一,通过银行间接融资将受限。首先,通过商业银行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表现形式为城投公司)提供贷款本身存在期限错配、认识错位等天生短板。其次,自2014年起,城投公司正面临深刻改革。作为政企分家的产物,城投公司一度是地方政府主要的融资工具。东莞并无冠以城市之名的城投公司,但2012年以来设立的水投集团、东实集团、交投集团,以及东莞控股、松山湖控股等地方特殊经营体承担了城投公司的职能,在各项重大项目中充当融资平台的角色,如市轨道交通、南城国际商务区、水乡新城统筹片区开发等重大工程。


2014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见》明确指出“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换句话说,城投公司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


其二,“地方债”的落实和健全将是一个漫长过程。城投公司职能转变之后,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将成未来主要融资手段。“地方债”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我国一度禁止,近年来逐渐“放闸”。2014年6月23日,我国首支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于广东正式亮相,合计发行5年期、7年期、10年期“广东债”共计148亿元。然而,区区148亿元,即使全部投入到东莞,也不过杯水车薪,尚未能满足一条轨道交通建设的需求(将于明年正式运营的东莞轨道交通R2线建设总投资为195亿元)。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是大势所趋,但发行债券牵涉面广,事关重大,制度规则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也缺乏经验可循,全面放开市政债券发行可以说是遥遥无期。随着东实集团等经营体不再担负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东莞财政部门有必要未雨绸缪。

 

借力民资势在必行


2008年以前,东莞市政资金相对充裕,以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推进城市建设的应用较少。但金融危机以来,民间资本逐渐受到重视,放开市场准入,引导、鼓励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将是未来较长时期内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性指导方针。民间资本的参与,将可弥补建设项目现金流量和还贷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三重”项目的持续落实,镇街合纵连横统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重大战略工程的有序推进。


今年起,东莞力推PPP模式,既是响应国务院号召,也是优化财政结构的内在需求。但PPP模式无论在法律法规,还是保障机制方面,都不够完善,东莞迄今并无PPP项目相关经验,以之作为撬动民间资本的工具,任重而道远。


BOT(建设—经营—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等PPP项目融资方式都能通过各自优势盘活社会存量资本。2015年8月,东莞财政局公布首批PPP试点项目,包括轨道交通1号线、深圳外环高速(东莞段)、银屏创新区基础设施项目、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项目、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等5个项目被纳入市PPP项目库,投资总额约462亿元。


城市发展没有固定模式,资本的支持不可或缺。转型期的东莞,既需要发挥商业银行对创业、就业等的支持,更需要敢于创新,如发展城市信托、房地产信托,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民间金融业态创新等。过去30年,东莞借外资崛起,从一个农业县快速崛起为新兴工业城市;未来东莞的新型城镇化,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参与,共同探索内生驱动的新的城市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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