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经济网讯 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今天(20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为加快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简称“四众”)等“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创业模式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市财政安排科技四众平台资助资金,用于对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及其所开展活动等进行资助;鼓励区镇设立配套资金用于对科技四众平台及相关项目的扶持。到2020年,建成科技四众平台不少于30个,通过科技四众平台培育发展的科技项目不少于300个。
众创平台支持:
最高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资助按照有关规定的C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助政策执行。市级众创空间获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的,可按照A档、B档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资助政策,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和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资金扶持方面,创客团队或企业参加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启动经费,具体以每年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为准。
场地扶持方面,创客团队或企业入驻重创空间的,原则上可享受2年内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额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元。
众包平台支持:
给予平台10%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包平台运营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研发众包项目,给予平台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众扶平台支持方面,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扶平台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众筹平台支持方面,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众筹平台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对在平台上成功完成的市科技企业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项目,按每个项目实际融资的10%给予平台奖励,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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